中国电池企业在美国碱锰电池专利侵权案中胜诉
2008年05月12日 0:0 5075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重点新闻
一场历时5年之久,几乎穷尽所有诉讼程序的337电池专利调查案,最终在2008年4月底以中国电池企业大获全胜而画上圆满的句号。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美国劲量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劲量公司)诉中国电池企业碱锰电池专利侵权一案作出终审裁决:维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裁定,劲量公司的“709无汞碱锰电池专利”全部无效。这一国际贸易诉讼案件的胜利,也为其他身处337调查案中的中国企业提供了资鉴样本。美国劲量将为此失去每年数千万美元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收入。
“劲量在此次诉讼中的失利,让它失去的不只是对中国企业的权利要求,”一直跟踪并代理此案的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邹国荣律师说,“由于其基础专利被判无效,该公司每年藉此从全球各国电池巨头手上收取的数千万美元的专利许可使用费,也将化为泡影。”后者包括劲量的“劲敌”美国第一大电池生产商金霸王。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王敬忠,是这场漫长诉讼的组织者之一,他透露,由于以往劲量与部分厂商达成的和解协议中有关“专利交互许可使用”的条款也可能相应失效,劲量将再不能无偿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一减一加之间,劲量的市场竞争力将被削弱,很可能导致国际电池行业竞争格局发生显著变化。
而中国电池行业更将因此案胜诉集体受惠。目前中国无汞碱锰电池主要出口发达国家,产品不但完全符合欧美与无汞碱锰电池有关的所有标准,同时国内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产品价格在美国市场竞争力非常强,美国代理商利润很高,更让他们愿意积极推销中国电池。
美国是全球电池消费的主要市场,平均每年消耗电池40亿只,人均35只,比欧洲的水平高很多。因此这次337电池专利调查案中国企业的获胜,注定了是一次决定性的胜利。难怪近日举办的一次行业展会上,美国方面的经销商甚至公开打出了“祝贺中国电池企业337获胜”的醒目条幅。
据悉,目前中国每年向美出口电池达数亿只,且以无汞碱锰电池为主,近年年均出口增幅至少50%-60%,本案获胜之后,一度受到诉讼案影响的电池出口额再次呈现了增长的局面,难怪国内电池产业大有“拨开云雾见青天”之感。
“337电池调查案的彻底胜诉,在近年的国际贸易纠纷案例中也不多见,对中国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次扬眉吐气的机会,它将激励其他被诉行业企业鼓起应诉的信心与勇气。”王敬忠告诉记者。
由于337调查及其颁发的“普遍排除令”打击的是整个行业企业,所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组织的应诉企业并不只是9家被诉企业,还有近10家没有被诉、甚至迄今为止还没有出口的电池企业。
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参与应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9家被诉企业与其他参与应诉企业按七三开的比例分摊。一些企业在尚无出口业务的情况下,交纳这笔费用并参与全部诉讼程序,难能可贵。
“本案最终胜诉,保障了中国电池及下游产品的正常对美出口,也遏制了原告滥用知识产权的势头。”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壁垒调查处处长郭中说。
他还认为,该案在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行业组织协商、政府指导”的337调查应对工作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代理律师邹国荣表示:“缺少对行业基础性专利的研发、申请及保护,这是很多国内企业在国际诉讼中失败的原因所在。”
他强调,一些知识产权比较密集以及专利都标准化的高科技产业,如DVD、高清及液晶显示器等等,对此尤为敏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加强相关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意义重大。
资料显示,美方已对液晶显示器及二极管等产品提出了337调查,而此前国内DVD机芯在相关调查中败诉,更严重影响了该行业的出口市场。(中国经营报)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