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6年01月19日 8:59 69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稀土   作者:

       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从总体要求、统一规划,分类推进、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多方参与,合力推进、挖掘价值,扩大应用和完善制度,强化保障等六个方面分别提出政策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各地区、部门积极推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取得积极成效。但是,也存在统筹规划滞后、制度标准不健全、推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意见提出,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划标准体系得到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全国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地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
  为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意见明确若干基本原则。提出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坚持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
  意见明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要完善标准规范,发挥认证作用,推进互联互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发挥政府督促引导作用,支持协会积极参与,发展追溯服务产业。通过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要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促进消费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意见强调,未来要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明确任务目标及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据了解,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
  稀土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我国稀土产品的生产、流通、出口,严厉打击无法追溯到来源和去向信息的稀土矿产品的非法生产、流通及出口,有效解决“黑稀土”猖獗、屡禁不止而引发的扰乱市场秩序、打压稀土价格的问题,使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无处收售,将“黑稀土”扼杀在摇篮之中。

责任编辑:李峒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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