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公告

2014年03月21日 16:19 671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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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忠实履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所赋职责和要求,以监督检查省级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为主线,把保护耕地、严守红线作为各项督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效能,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 监督检查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
  2013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组织实施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重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规范履行土地征收管理职责,排查整改2012年以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和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土地征收管理政策。在专项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认真排查群众信访、举报和媒体反映的违规征占土地问题线索,向省级政府移交了重点问题线索1589件;对282个地级市(区)自查清理、整改验收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检查卷宗、档案2.17万件,核查征地、占地项目现场1735个,审查省、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土地征收政策文件3753份。在30个省(区、市)排查出35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察地区,交由省级政府进行约谈和督导整改。
  通过专项督察,督促地方政府对2012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及2012年以前批准但于2012年以后具体实施征收的土地的补偿安置情况等进行自查清理,涉及55764个批次(项目),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约188亿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8.16亿元、安置补助费49.92亿元、社保费用39.90亿元),落实2.79万户被征地农民的安置住房。各地对26312件群众信访、举报和媒体反映的违规征占土地的线索进行了核实调查,整改了一批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其中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775件,涉及违法用地1.14万公顷;拆除建(构)筑物346.60万平方米,收缴罚款7.84亿元;移送有关责任人996人,已追究责任人872人;完善用地手续0.62万公顷。各地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的涉及土地征收管理文件3799件进行了自查清理,对排查出的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一致的304件文件进行纠正整改,其中已废止145件、修订1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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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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