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土资源领域改革探索回眸

2014年01月10日 9:16 34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坚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平衡原则,尽心尽力维护好群众权益
  保权益,是2013年国土资源管理改革的重头戏。4月22日,国土资源部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3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保障群众合法土地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持续加大信访接待及案件转办交办、实地核查、督察整改等工作力度,是国土资源部门扎实推进保权益的重要切入点。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对信访问题突出的省份及其重点案件、问题,定期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整改不力的省份,暂停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取消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追加资格。
  5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处理好“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的关系,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地区,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存在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地区,要进行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地区,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7月以来,在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土资源部党组确定了两项“自选动作”,其中一项就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对拖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违规征占土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在全国排查了35个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地区,督促省级政府警示约谈,各地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188亿元,立案查处案件3775件。
  在严格遏制强征行为的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不断探索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共享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广东在“三旧”改造中注重多目标互惠共利,合理分配土地收益;汕头市潮南区在扣除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后,将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0%返还给村集体,10%留存镇政府;北京市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在海淀区唐家岭地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城市绿地公园、回迁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增加了农村集体和农民收入,创新集体土地利用方式。
  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也在逐步完善。7月30日,和谐矿区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提出,到“十二五”末,我国将树立100个和谐矿区的先进典型,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重点矿区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和矿区矛盾化解机制,矿产开发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矿区经济社会关系融洽,生态环境良好,矿区文化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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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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