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步入关键期
2014年01月09日 15:36 1587次浏览 来源: 亮报 分类: 相关新闻
截至2013年12月27日,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和天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陆续开市,“碳排放权交易”进入实际交易阶段。但是,碳排放权交易毕竟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在拥有广阔前景和巨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挑战与困难,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背景】
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了三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2005年,伴随着《京都议定书》的正式生效,碳排放权成为国际商品。
我国在2011年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新兴名词,开始出现在我国公众的视线内。
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以及我国兑现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承诺,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碳排放交易,或许是促进减排比较好的方法。
【专家观点】
中创碳投总经理、中信证券交易与投资首席科学家 唐人虎
2013年,我国碳排放交易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但对于如何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我国还没有明确的路径,这就需要在2014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实际运行中总结经验。
2014年,政府会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过程中的技术标准、宏观目标等方面发布一些政策。而更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比如市场交易准则、交易规范等,还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与发布。
随着碳排放交易进入实际操作阶段,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会加入到碳排放交易中来。整个碳排放金融的市场规模并不会有巨大的增长,但活跃度将会有很大提升。
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会相应提高。随着碳排放权交易进入到实际操作阶段,参与碳排放交易已经成为企业必须去做的事情。一些排放量比较大的企业,会面临碳排放的限制,这会让企业更加积极地研究交易规则,并且关注自身的碳资产。
此外,每个普通人与碳交易、碳金融的联系也将愈加紧密。值得关注的是,在已经开启碳排放权交易的5个试点城市中,深圳和天津都以不同形式允许个人直接参与碳交易,上海目前也在考虑制定个人参与碳交易的相关规则,这些可能代表了今后我国碳交易的一种发展趋势。
当然,除直接去交易所开户炒“碳”,普通市民也可以购买一些专业金融机构设计的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从而降低直接参与碳交易的潜在风险。目前,多家金融机构都在计划设计推出适于个人购买的碳金融产品,这也是建立统一碳交易市场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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