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3年12月11日 11:9 3308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目标,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宏观调控,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服务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服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城市创建。面向“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提高矿产资源供给和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紧密结合天津市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
  以《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社会发展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支持市场需求大的石油、天然气、地热、地下水等资源的勘查评价工作。同时,促进和培养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建立。
  (二)突出天津市矿产资源特点
  从天津市能源矿产相对丰富、水资源不足、固体矿产资源贫乏的实际情况出发,突出发挥区位优势,在充分利用好本地优势资源的同时,面向“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促进与周边省市的合作,建立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天津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优先
  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政策,紧密结合天津市矿产资源特点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将保护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作为矿业开发的前提条件。将滨海新区作为地质环境保护的重点。
  (四)资源合理开发与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相结合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原则,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土地的破坏面积,降低损害程度,最大限度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废弃地的复垦力度,促进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和合理利用。
  (五)市场配置和宏观调控相结合
  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运用市场的杠杆作用和政府的调控作用,既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功能。石油、天然气、矿泉水勘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固体矿产、地热、地下水勘查与开采实行政府调控。
  (六)坚持科技创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在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中,要增加科技含量,加强产学研结合,促进新理论、新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地质研究和矿业开发利用水平。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与建设生态城市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和商业性资源勘查的有序运行,加快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使矿产资源开发做到有序有偿、科学利用和有效保护;合理发挥天津市石油、天然气、地热等优势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的积极作用;加强对矿山环境和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加强矿山土地复垦,促进天津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规划目标
  1、基础性地质调查目标
  2010年目标:
  区域地质调查: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1幅,使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面积达到本市国土面积78.8%。
  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完成平原区高精度重力测量和滨海新区放射性测量。
  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完成1:25万浅层地下水环境地球化学调查。
  综合地质调查:继续完成天津城市地质调查;完成2个区(县)1:10万综合地质调查;完成滨海新区1:2.5万三维地质结构调查;完成天津中新生态城1:1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与评价。
  2015年目标:
  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10幅,使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面积达到本市国土面积100%;完成重点地区农业土壤地球化学调查与评价。
  2020年展望:
  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总结;开展滨海新区、海岸带、中心城市等地区的1:1万—1:2.5万综合地质调查工作。
  2、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2010年目标:
  石油、天然气:按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实施,做好衔接工作。
  煤和煤层气: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大型煤和煤层气矿产地1处。
  地热:提交大型地热田1处,中型地热田2处。
  地下水:提交中型应急地下水水源地2处。
  其他矿产资源:开展金矿普查,提供可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1处。
  2015年目标:
  石油、天然气按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实施;完成4处地热资源勘查,提交大型地热田1处;完成1处中型应急供水水源地勘查。
  2020年展望:
  石油、天然气按全国石油、天然气规划实施;完成1处煤和煤层气资源勘查;完成1处中型应急供水水源地勘查。
  3、新增资源量目标
  到2010年新增石油探明地质储量6000万吨,可采储量1500万吨;天然气可采资源量9亿立方米;地热可采资源量800万立方米/年;地下水应急水源可采资源量10万立方米/日;煤提交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4.04亿吨。
  到2015年新增石油可采储量2500万吨,天然气15亿立方米,地热可采资源量600万立方米/年,到2020年新增地热可采资源量400万立方米/年。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目标,见2-1表。
  表2-1    天津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目标表
  矿产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石油 万吨/年 500 500 500 预期性
  天然气 亿立方米/年 3 3 3 预期性
  地热 万立方米/年 3300 3900 4300 约束性
  水泥用灰岩 万吨/年 180 180 180 约束性
  建筑用白云岩 万吨/年 210 210 210 约束性
  砖瓦用页岩 万吨/年 350 350 350 预期性
  地下水 亿立方米/年 6.3 5.7 5.7 约束性
  矿泉水 万吨/年 50 80 100 预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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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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