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生态治理精品工程 辽宁矿山复绿行动扫描
2013年10月20日 10:27 8592次浏览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分类: 重点新闻
一矿一策、一山一策,因地制宜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综合效应
对于今年的矿山环境治理工作,辽宁厅制定了402个矿山治理实施方案和施工方案,明确了治理方式、措施及资金预算,并且省、市政府之间,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山企业之间签订了责任状,把矿山治理工作列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逐矿跟踪,与林业厅、青山办共同组成7个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深入各市县逐矿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推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针对矿山的不同特点,实行一矿一策,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实施矿山复绿;同时,将复绿工作与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矿山关闭整顿、发展沟域经济等有机结合,一山一策,提高矿山环境治理综合效应。
于泽喜向记者介绍说,全省“矿山复绿”行动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闭坑矿山和生产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矿山植被不断恢复,同时增加了耕地和建设用地,并且创新了保证金返还机制,实现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截至9月底,全省已经完成闭坑矿山治理面积2万亩,占年度计划的66.7%,正在施工的1万亩,占年度计划的33.3%,年底可完成治理闭坑矿山231个,治理面积3万亩。完成生产矿山治理面积1.18万亩,占年度计划的80%,正在施工的0.29万亩,占年度计划的20%,到年底全省可完成治理生产矿山171个,治理面积1.47万亩;全省共恢复植被13832亩,在涵养水源、调节水量、保育土壤、固碳释氧及滞尘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通过“青山工程”建设,全省复垦耕地1849亩,提供工商业用地1160亩,提供城市建设用地436亩。
截至6月,辽宁省到账保证金1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94%;全省2701个矿山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相比去年同期增长50.06%。为鼓励矿山企业对生产矿山环境自主恢复,省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保证金返还指导性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生产矿山,提前分期返还保证金,用于年度矿山环境治理。今年计划返还保证金2.14亿元左右,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矿山自主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积极性。
在今年3月的全省“青山工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会议上,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季风岚提出,“矿山复绿”行动、“青山工程”建设是国土资源部、辽宁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辽宁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辽宁省继棚户区改造以来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省生产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闭坑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改变,全省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常态化、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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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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