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对美多晶硅初裁结果

2013年09月23日 15:5 184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在历经一年多的调查之后,9月1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初步裁定由美国生产及进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存在补贴,自2013年9月20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对赫姆洛克和AE等企业征收6.5%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商务部表示,经过详实细致的调查,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被调查的产自美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补贴行为,该行为使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统计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多晶硅生产成本价在20美元/千克左右,美国企业的成本价在20美元/千克以上,但美国出口到中国的多晶硅产品含税价仅为120元/千克(19美元/千克)左右,明显低于成本价。因此,根据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9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按补贴率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本次反补贴调查的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美国、欧盟、韩国占我国多晶硅进口市场的80%以上,其中从美国进口的多晶硅占中国进口总量的40%左右,这些国家对企业的补贴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中国企业的生存。据了解,受美韩等低价多晶硅产品的影响,目前,中国大多数多晶硅企业都已经停产,只有保利协鑫、四川通威等少数企业仍在勉强维持生产。
  据悉,应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的申请,商务部自去年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前者进行反补贴调查。此后不久,商务部又启动了对欧盟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的双反调查。今年7月,商务部决定从今年7月2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及韩国的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在2.4%~57%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实施临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措施保证金措施,来自美国的多晶硅进口量将会进一步下降,但美国在中国多晶硅进口中占比最大的格局暂难改变,价格短期内很难有较大涨幅。2012年,我国多晶硅进口量为8.3万吨。来自德国、韩国和美国的进口量分别占23.6%、25%和39%,三国合计占87.6%。今年1~5月,三国的占比分别为23.7%、29.3%和33.5%,合计占86.5%。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无论是此前对美韩的2.4%~57%反倾销税率,还是此次对美国企业6.5%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对国外多晶硅企业影响有限,在中欧光伏贸易争端顺利和解之后,为维护良好的合作氛围,中国可能会“放”欧盟多晶硅企业一马,更多只是警告意味,中国企业应更多通过技术革命降低成本来抢占市场。
  宏源证券研究报告认为,由于对美多晶硅“双反”,近期上游多晶硅料价格出现上涨。但国内硅料产能总体过剩,硅料价格超过20美元/千克的概率较小。申银万国研究报告认为,今年以来,多晶硅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由于多晶硅价格大幅下滑,成本差异又极大,目前国内仅剩下数家大型企业,成为行业的寡头,价格协同效应明显,所以光伏价格恐难出现大幅上涨。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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