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采取多项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

2009年10月14日 9:18 129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相关新闻

  10月14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日前表示,最近发布的36号文出台多个财税政策,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李毅中说,《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国发36号文件提出,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10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中小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提出减免税申请;不能按期纳税的中小企业,还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文件还要求,地方财政也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财政政策方面,中央财政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等。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财政已累计下达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208.5亿元。在2008年39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增加到96亿元,今后还要逐渐增加。
  李毅中说,近年来,已有多项多项措施为企业减负。国务院有关部门于2008年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和停止征收农业化学物质产品行政保护费等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90亿元。
  在税收政策方面,08年初实施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法定税率由33%降为2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低档税率征收,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从09年起,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6%和4%统一下调至3%;从08年8月起,7次提高出口退税率。

责任编辑: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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