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双反”调查首次折戟中国轮胎
2009年09月24日 8:59 2812次浏览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王洁
借鉴意义
另据记者了解,按照美国司法程序,法院将把该案件发回至商务部重审,允许商务部尝试校正其反倾销/反补贴裁决,使之与法院的判决一致,并给予商务部在90天的时间对其发回重审判决作出报告。
这一做法是基于最高法院长期的判决先例。即,最高法院先例本质上要求给予商务部一次机会正式处理法院的判决。而正常情况下,商务部会在发回重审期间向各方征集评论。
温斯顿律所认为:商务部(或申请人)也可能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紧急上诉,而非接受发回。“鉴于判决的重要性,几乎可以确定CIT在发回重审结果上的最终判决将会被上诉到上诉法院”,“但推翻CIT结论的可能性,理论上有,先例上无”。
因此,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我们更关注的是怎么保持住这一好的结果。这个案子本身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中方的投入和关注。对于其它遭遇双反产品的借鉴意义,也很值得挖掘。”
不久前的9月17日,美国钢铁公司就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某些钢管实行高达90%的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针对的目标是价值四亿美元的用于化工、石油化工、炼油厂及相关业务的进口钢管。
此前的9月9日,美国商务部刚刚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石油用钢管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税率为10.90%至30.69%。
这被钢铁业内视作“得寸进尺”之举。而背后的逻辑,则是美方出于对中国企业“转产”的担忧——因为,油井管和管线管是一条生产线上的产品。对此,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中钢协非常重视,将在9月24日召开应诉协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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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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