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铝以租代征破解采矿用地难题

2009年09月23日 13:13 137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铝资讯

    

   企业、农民、政府三方共赢,征改租为其他类似矿山提供了样板
       从2006年8月拿到第一宗200多亩临时用地后,平果铝按试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临时用地采矿后的工程复垦工作,到2008年底已经复垦出临时用地200余亩。2009年1月9日上午,在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二期矿山龙孚采场上举行了还地协议签字仪式,平果铝把经过采矿复垦后的首批62.9亩租用地还给了土地的主人——龙来村村民。重新拿回土地的村民们,看到出租前的坡地在复垦后已变成平坦整齐的新模样,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在两年时间内就完成了“租地——采矿——复垦——还地”的第一次完整循环,平果铝“以租代征”采矿用地的新模式获得了圆满成功。这项改革达到了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农民满意的“三赢”目标。具体好处和效果主要有三:
       一、农民增加了收入,又不会失去土地。采用临时用地的供地方式,由于不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在采矿复垦后还地于民,避免了征地后农民永久性失去土地的不良后果。农民损失的只是4年的农地使用收益,但企业支付给农户的临时用地补偿费用相当于农地年均产值17倍的补偿费。平果铝试点区新用地共近120亩,开采后目前已全部复垦完毕,复垦率100%。土地比过去更为平整,防排水系统更为完善。当地村民高兴地说,我们的地更大更平了,以后更好种了。
       二、企业负担减轻,降低了采矿成本。采矿用地改为临时用地方式,企业虽只取得4年采矿临时用地使用权,但却保证了最主要的采矿需要,节省的出让金除用于复垦外,尚有节余,降低了采矿成本,增强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三、不仅政府获益,而且维护社会稳定。采矿用地改为临时用地方式,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节约了宝贵的地方用地指标。同时,征地改为租地后,租地4年其实农民只是暂时失地,而这期间企业付给农地年产值17倍的租地补偿费,确保了矿区稳定。
      “企业从农民手中租地,从地里采矿,采矿后复垦造地,再还地于农民,平果铝采矿用地新模式充分兼顾了政府、企业和农民各方利益,理顺了采矿与土地、民生的关系和企业与农民、政府的关系,较好地化解了用地矛盾,是深化采矿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突破,对解决全国类似矿山采矿用地及其它临时用地问题提供了宝贵经验。”百色市委书记刘正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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