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紫金诉讼陷困局”

2012年06月25日 15:25 2211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作者:

  诉讼困局的不可避免
  紫金集团的代理律师赵国华认为:一旦认定信宜紫金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引起的连锁反应将是巨大的。作为在香港、大陆两地上市的上市公司,紫金集团的财务状况要受到两地股市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紫金集团或其子公司财务混乱,而香港、大陆两地股市监管机构又没有发现,那就是说两地股市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监管混乱——“事情就闹大了。”这2502宗民事赔偿案,目前由广东省高院、茂名市中院和信宜市法院联合组成了“办案指导小组”在进行指导。“相信指导小组对这一后果的严重性是有充分认识的。”赵国华说。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不能认定紫金集团必须对信宜紫金系列赔偿案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灾民就无法得到赔偿,地方政府也无法维稳,诉讼的目的又达不到。”赵国华分析,“案子就这样拖了下来,还不知道要拖到哪一天。”
  而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看来,这是《公司法》实施以来首例上市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判决结果必将对今后的公司法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产生标志性的影响。“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人员、业务等事项的统一管理是公司集团本来就有的法律特点,不等于法人人格的混同和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人格必须有极为明确的界定,否则,一旦通过司法判决开了母公司要为下属有限责任的子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先例,开了股东要为有限责任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先例,受影响的可能不仅仅是司法,而是整个中国经济。”


之四:司法难以承受之重


  大家都很辛苦
  2502宗“9·21”信宜紫金民事赔偿诉讼的审理,对于信宜市法院来说,难度和强度都是空前的。无论从案件数量,或是4.01亿元的赔偿标的,还是涉及到的近千名原告,都达到了建国以来同类案件的历史之最。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影响力,在信宜这个县级市法院,也是空前的。办案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也透支着体力和精力,张钊平法官就因劳累过度,两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
  对于如此复杂的系列案件,信宜市法院采取“集中开庭、个案审理”的方式,以每6分钟“过”一个案子的速度,到2012年3月7日为止,将所有案件都“过”了一遍。但也只能是“过”一遍,“过”的方法是,将证据分为“通用证据”和“个案证据”两大类:对于多数案件原告或被告都要举证的某个证据,称为“通用证据”,第一批质证后以下的案件不再重复;而只在某个个案中出现的证据,才进行质证,称为“个案证据”。这也是信宜法院不得已采取的创新模式。
  为灾民服务的原告法律援助律师团,也做了大量工作。从灾难发生后到2011年春节前,法律援助团到灾区疏导灾民情绪,引导灾民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从2月11日到3月19日,审核法律文书2501份,召开大小会议60次,发现问题49类,提出专业意见22条;春节后到5月,集体进驻灾区现场调查取证,收集整理证据,走访了达垌、双合、白马、前排等8个村委近80个自然村,核查了疑对同一标的物起诉的290多户房屋受损户原告身份,对580多户财物损失户的自报表进行了细化;到7月开庭前,补充完善证据,进行开庭前的案件研讨,工作量也是巨大的。
  法律援助团调取了灾民房屋受损表、财物损失表等资料18500多份;录入房损财损数据18万多页;冲洗复印房损照片近2.5万张;复印通用证据资料重达1.5吨;复印其他证据资料10万多份。应该说,其中的艰辛劳累,是非亲身经历者难以想象的。
  紫金集团为了应对如此复杂艰巨的诉讼,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紫金集团的老总都是技术出身,所以对技术问题非常重视,邀请了国内数所大学的实验室和专家,进行了水文水利、工程质量方面的大量勘测、实验和演算,也邀请国内众多泰斗级的法学专家研讨涉案法律问题,还组织了庞大的律师团。仅仅为了论证信宜紫金的独立人格权问题,就提交了上百份证据。
  此案也牵动广东省、茂名市、信宜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心,广东省委领导对此案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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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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