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污染主要是人为因素所致
2012年04月12日 13:23 2438次浏览 来源: 汕头日报 分类: 舆情头条
编者按:
3月20日,国务院九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联合召开2012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根据会议部署,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重中之重仍是重金属污染,要求各级政府采取铁腕手段开展整治,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本栏目将于本期开始,对重金属污染的危害、来源,国家控制政策、省及汕头市的有关防治措施作系列介绍。
重金属污染的危害
重金属污染是指比重大于5或4以上的金属或其化合物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重金属污染可由自然因素(如土壤、岩石风化和火山爆发等)引起,但主要是采矿、制造、污水灌溉和使用重金属制品或含金属污染物等人为因素所致。很多重金属如铅、汞、铬、镉、砷等进入大气、水、土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铅可污染空气和水,致铅中毒;镉中毒使人体的肺和肾产生病变;汞中毒常发生在生产活动中,导致神经异常、震颤等症状;而砷就是我们常说的砒霜中的组成元素。
重金属不能被生物降解,却能在食物链的生物放大作用下,成千万倍地富集,最后进入人体。尽管有些重金属如锰、铜、锌等是生命活动必需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不是生命所必需的。超过一定浓度,所有金属元素对生命都是有毒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涉及重金属行业正保持着较强的增长势头,由此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压力必将有增无减。去年环保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指出,我国机动车、家电等更新换代加快,电子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加,仍有198.2万吨铬渣亟待处置;全国约有1.2万座尾矿库,其中危、险、病库占12.4%。
我国重金属污染事件呈高发态势
国家环保部数据显示,2009年重金属污染事件致使全国4035人血铅超标、182人镉超标,引发32起群体性事件。去年仅1月至8月,全国就发生了11起重金属污染事件,部分事件如下:
浙江台州血铅事件
2011年3月11日,台州市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恶意违法超标排污,引起该市上陶村等村村民血铅超标,至4月1日当地658名村民中有172人检测出血铅超标。
湖州市德清县血铅事件
2011年3月,因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职工卫生防护措施不当,引起其职工及附近村民血铅超标,至5月15日,共检测出血铅超标332人。
广东紫金县血铅事件
2011年5月,河源市紫金县因三威电池有限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和废气,至5月19日致附近500米范围内村民136人血铅超标,其中59人达到铅中毒判定标准。
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
2011年6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被司机非法丢弃在当地水库中,另有总量达28.84万吨的铬渣露天堆放在与南盘江仅一土路之隔的公司后门,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珠江源头南盘江水质造成严重威胁,事故致77只牲畜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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