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采矿权欲拍卖

2012年03月29日 20:18 30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
河北宏诚拍卖有限公司

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采矿权拍卖转让公告
冀矿权交易告字[201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国土资发【2011】24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受青龙满族自治县矿业管理局委托与河北宏诚拍卖有限公司合作,公开拍卖“青龙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采矿权(含部分资产)(下称“标的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人、矿业权交易机构的名称、地址
  转让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
  地  址:三星口乡陶杖子村
  矿业权交易机构: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24号

  二、拍卖转让的采矿权基本情况
  1、采矿权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
  2、地    址:三星口乡陶杖子村
  3、采矿权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三鑫金矿
  4、证    号:C1300002010054120066165
  5、发证机关: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6、有效期限:2010年12月21日至2014年5月28日
  7、矿种:金矿         8、 矿区面积:0.96km2
  9、开采标高:由590米至300米
  10、生产规模:0.30万吨/年
  1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X              Y
  (1)          4479362.58      40459244.62
  (2)          4479362.60      40460444.62
  (3)          4478562.60      40460444.63
  (4)          4478562.58      40459244.63
  10、资源储量情况
  截止2010年3月,保有资源储量(121b+122b)矿石量11117t,金金属量42.14㎏,平均品位3.79×10-6。

  三、竞买人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采矿权申请资质条件,具备 300 万元以上资金能力的单位,申请人两年内未被吊销采矿许可证者,均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咨询、报名,经审查合格者,按要求参加本次拍卖活动。

  四、交易拍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3 月21 日至2012年 4 月9 日,集中报名、文件索购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 4月9 日;
  2、拍卖时间:2012年4 月 10 日上午9:30时
  3、拍卖地点: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

  五、拍卖转让文件的索购
  有意参加拍卖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到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索购拍卖转让文件。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卖的起始价当日公布,标的物设定了保留底价,报价达不到底价的拍卖不成交。
  3、竞价阶梯20万元人民币。拍卖师有权视竞买情况调整报价幅度。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保证金为 50万元,由竞买人交纳,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交。保证金到达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时限为:2012年4月9日16:00时前。
  开户行:河北银行中山路支行      账号:01361600000368
  2、拍卖竞买成为竞得人的,预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冲抵采矿权交易相关费用(佣金)。未成为竞得人的,在拍卖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转让简介仅作参考,意向人须到该采矿区实地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以便竞买。请注意开采有风险,竞买须谨慎。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转让活动不受理电子邮件、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
  2、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北矿业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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