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处置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同步进行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

2012年02月02日 10:8 21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舆情头条

  2月1日,环境保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处置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同步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提出事件调查处理意见的重要依据,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协调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
  据介绍,今年环保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是要在实施环境风险评价制度、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应急联动机制和“12369”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各地要同步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尽快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能力。
  环保部应急办负责人透露,今年拟选择环渤海、北部湾地区城市先期开展试点。
  目前,我国生态系统脆弱,环境容量有限,随着长期积累的环境问题的破坏性释放,突发环境事件集中暴发,企业违法排污和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固体废物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也越来越突出。据统计,2011年各地共依法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42起,环境保护部直接调查处理106起,较上年减少32%,其中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1起,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1起。特别是安徽怀宁、浙江德清、广东紫金、湖南衡阳血铅超标事件,豫鲁交界徒骇河水污染事件、浙江建德交通事故致苯酚泄漏事件、浙江杭州苕溪饮用水水源水质异常事件等重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环境保护部迅速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督促地方政府进行了妥善处置,督促落实了整改措施,保障了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程俊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