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

2011年06月03日 9:57 21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华体会体育

  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0.135元;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1.35元。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现金红利到账日:2011年6月16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4月26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1-07)刊登于2011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10、2010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股本总额1,071,910,7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786,606.65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2、发放年度:2010年度3、发放范围:截止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4、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0.15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135元;扣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1.5元,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1.35元。
  三、公司、公司公司20102010201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201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日期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10日除息日:2011年6月13日红利发放日:2011年6月16日
  四、利润分配的对象、利润分配的对象利润分配的对象利润分配的对象截止2011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20、20120201110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00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1、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个人股东及QFII,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每10股1.35元;对于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每10股1.5元。2、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3、除上述股东外的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及联系办法、咨询及联系办法咨询及联系办法咨询及联系办法咨询机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494206,68494267传真:010-68494207
  七、备查文件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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