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倾力整合小矿 大煤企迎来扩张良机
2009年07月07日 10:3 4196次浏览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分类: 相关新闻 作者: 阮晓琴
小矿主两难选择
据晋中市一位政府官员介绍,整合的一般程序是:在对各煤矿和参与方资格审核的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共同协商并签订兼并重组整合意向协议。在此基础上,由政府和兼并重组整合的主体企业提出兼并重组整合申请报告,上报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实施。
有消息说,太原、大同市的方案已得到批复,正在实施。吕梁、阳泉、忻州、朔州的方案正在上报。但这一消息未得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证实。该厅办公室人士表示,最迟到9月底,各地兼并重组方案将获批复。
为推动这项改革,省政府将整合小煤矿,推进兼并重组的情况纳入对地方官员的考核。
近两年,因为山西煤矿开采利润率在50%以上,对兼并重组方来说,都非常乐意主导重组。正如参与重组的李先生所说,“重组效益可观,尤其是焦煤资源,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但是,小矿主却不情不愿。今年4月份,山西左云县试图就当地煤矿兼并重组事宜召集地方中小煤矿矿主举行一场座谈会,但终因矿主们大多数不配合,到会者寥寥无几,只能作罢。
对于矿主们来说,收购价格过低,自己又缺乏能力打包整合其他资源,是导致他们兴趣不足甚至抵触的两个原因。
温州籍杨老板在长治的一座年产45万吨的优质动力煤矿井被列入整合范围,该矿首期已经缴纳了1000万吨的资源价款。在本次资源整合中,收购方对他煤矿的出价不到3000万元。
杨老板说,他在这座煤矿已经投资了8000余万元,如果按照市场运作,这座煤矿最少可以卖到2亿元以上。
参与资源重组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在整合过程中,最困难的是与小矿主谈价格。这个价格主要包括两部分:一、资源价款;二、建矿投入。对于资源价格,山西省政府颁布的《关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源采矿权价款处置办法》提出,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作为分水岭,对被兼并重组煤矿实行两个补偿标准。一、被兼并重组煤矿若在《办法》实施前按规定缴纳了价款,兼并重组企业应按原价款两倍给予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二、如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了价款,兼并重组企业应按原价款1.5倍给予经济补偿,或折价入股。
按照上述政策,杨老板资源价款可获补偿2250万元。
杨老板介绍,若不卖,按照最低标准单井年生产能力提升到90万吨计算,这些矿井要想达标,仅井下改造每个矿井便需投入1.5亿元左右。目前,他的煤矿还没有复产验收。杨老板坦言,面对今天这种局面,政府让干就干,不让干就扭头走人,不会再在煤矿上投一分钱了。
责任编辑: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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