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国黄金行业规范化进程加快

2011年01月25日 9:56 66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贵金属


  随着金价持续上涨,国内黄金勘查投资也日趋活跃。自2003年以来,数以百计的外国初级矿业公司和无以计数的独立找矿人陆续进入我国,活跃在国内金矿勘探开采行业中。这引起了当时许多业内人士的警觉。
  一位业内人士说:“外资不是‘白求恩’,他们相信有钱赚才会投资。外资与其说希望在中国找到矿,不如说更希望直接在需求地挖矿以获得更高的回报。”
  许多业内专家认为,鉴于矿产资源紧缺、黄金投资属性增强这一趋势,外资圈占我国黄金矿山将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国家有必要调整特殊资源的管理政策。
  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出台的“鼓励外商投资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开采和选矿(限于合资、合作)”的条目,被予以删除。同时,国家继续把贵金属(金、银、铂族)等列为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限制类别。
  当时,许多人认为,国家已经开始注意到外资进入我国黄金勘探领域所带来的风险。这些政策变化,为限制外资进入黄金矿业领域埋下了伏笔。
  2008年8月,商务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矿产勘查企业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投资有关规定禁止外商勘查开采的,可将探矿权转让;探明的共伴生矿属于禁止外商勘查开采的,外国投资者需和主矿种一并勘查开采的,由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金矿被低价出售。
  蓝图引路 标准规范
  在我国,规划的制定对一个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十一五”期间,我国几个主要产金大省或区,如山东、河南、云南、安徽、新疆等,相继出台“十一五”规划、黄金产业振兴规划或者与黄金密切相关的有色产业振兴规划,鼓励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骨干集团参与国际产业大分工,避免产业集中度低、开采方式混乱而丧失在全球黄金行业应有的地位,为这些省份的黄金产业发展描绘了蓝图,有力地促进了当地黄金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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