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板块再添新股 鼎泰新材明日上市
2010年02月04日 10:5 6089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华体会体育
2月4日消息 稀土新材料行业的领跑者--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并于2月5日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002352。
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新材”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冀鲁及其女儿刘凌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史志民、章大林、陆江、喻琴等10名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此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刘冀鲁、刘凌云、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史志民、章大林、陆江等还承诺:前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离职以后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也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鼎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90万股,网上发行1,560万股,发行价格为32.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4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鼎泰新材”,股票代码“00235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5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2月5日起上市交易。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责任编辑:王慧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