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投资法简述

2010年02月02日 10:39 542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根据2001年12月25日第十届国会第十次会议第51/2001/QH10号决议关于1992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的修改补充法,本法对投资活动作出规定。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调整的范围
  本法律对以经营为目的的投资活动,投资商的权利和义务,投资商合法权益的保护、鼓励和优惠投资,对越投资及越对外投资的国家管理等作出规定。
  第二条 适用对象
  1.在越南领土进行投资和越南对海外投资的国内外投资商。
  2.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 词语解释
  在本法律中,对下述词语的理解如下:
  1.投资: 是指投资商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以有形或无形资产进行的投资活动。
  2.直接投资:是指投资商投入资金并参与投资管理的投资方式。
  3.间接投资:是指投资商通过购买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和通过其它财政中介进行投资但不直接参予投资管理活动的投资方式。
  4.投资商:是指根据越南法律规定开展投资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
  (1)根据企业法成立的各种经济体制的企业;
  (2)根据合作社法成立的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
  (3)在本法律生效前成立的外资企业;
  (4) 经营户、个体户;
  (5) 外国组织、个人;在外国定居的越南人;常驻越南的外国人;
  (6)根据越南法律成立的其它组织。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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