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开发管理司:冷静对待“矿业热”

2008年06月13日 17:5 158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6月12日,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在某矿产行业论坛上表示,《矿产资源法》正在修订完善当中,新的《矿产资源法》将贯彻《物权法》原则,修订的指导思想是保证矿产开采持续发展。
  贾其海介绍,《矿产资源法》修改将合理规划矿产开采作为首要任务,节约探矿、采矿将贯彻其中。
  另外,《矿产资源法》修改将加强矿业技术改造和矿产开发管理工作,加强矿产执法,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的现象。
  贯彻《物权法》将是修改《矿产资源法》的一个重点。
  “矿业本身特点决定,其物权与不动产不同。”贾其海表示,贯彻《物权法》一方面将保护矿业开采企业开采、探矿权;另一方面还要强调矿产是国有资产,开采企业在开采的同时,要承担环境治理等社会工作。
  对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将分为探矿权和采矿权两部分修改,对于探矿权将改变目前跑马圈地、征地面积过大,倒卖探矿权等问题。
  探矿权制度改革方向是,提高技术门槛,提高持有成本,规范探矿权申请、保留延续、变更的关系。
  采矿权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是,划定矿权范围和将来发放采矿许可证等。
  由于矿石等价格上涨,目前矿业秩序出现混乱现象,很多外资和基金纷纷介入采矿业和探矿业。
  贾其海提醒说,探矿和采矿必须依据自然和科学理念,认识其中风险,之前采矿成功率比较高,是因为采矿地区是国家花费了大量金钱,已经勘探确定的成矿地区,当时由于资金等原因,没有开发。如今探矿范围逐步扩大,许多社会资金需要承担更多的探矿成本。
  对于外商投资国内矿业热,贾其海表示,中国现在更欢迎能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理念的外资企业。
  “目前外界看矿业像是盲人摸象,”贾其海表示,在“矿业热”的情况下,很多人想介入矿业,只是看到了这个行业当前的暴利,而没有看到其中复杂的问题,希望外界能冷静对待“矿业热”。(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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