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实业及其董事长等人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2008年06月19日 8:58 11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18日发布谴责公告,公开谴责荣华实业(10.19,0.73,7.72%,吧)和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予。对于上述惩戒,上交所将抄报甘肃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据悉,2008年1月20日,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浙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采矿权、探矿权的议案》及相关协议。经查,公司董事会在决策通过前述议案和协议时,未取得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运营情况、资产总额、历史盈利等必要资料,拟收购的公司也尚未取得相关资产的采矿权证和探矿权证。会议记录同时反映,公司董事会对该等事项未做充分讨论。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未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所需资料,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对前述事项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另据上交所核查,2008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但该公告未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收购浙商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进展情况,部分内容失实,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其后,公司于3月4日就原公告中有关矿权转让应履行行政审批程序,收购事项的进展等内容作出了“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上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在董事会做出重大决策前未就收购事项的程序及拟收购资产的情况进行核实,并提供相应的决策依据,未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因此,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和董事长张严德、董事程浩予以公开谴责。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