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与新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铀及其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2008年07月01日 10:50 23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6月30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就在自治区区域内铀、铍矿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核技术应用等领域战略合作签订了框架协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邱建刚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铀资源勘查与开发是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防与核电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50多年来,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积极在新疆开展铀矿资源勘查及开发,向国家提交了巨型铀矿田一处,在塔里木、准噶尔、吐哈等盆地也有重大发现。新疆已经成为我国铀资源开发冶炼的重要基地之一。
  双方协议,充分发挥以核工业二一六大队为基础的乌鲁木齐市铀勘查及科研基地、伊宁市铀矿采冶基地及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铍产业基地等的资源集聚功能;通过加强机制体制创新,重点在促进核经济与地方经济互动融合发展的方式和途径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
  根据协议,中核集团公司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在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与特殊政策支持,共同推进新疆核工业发展,发挥其对区域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双方还将在铀资源勘查与采冶、其他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民用核技术运用、民用核能等领域广泛合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经贸委主任王永明主持签字仪式。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