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2008年07月21日 10:46 822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09年以前综合信息
证监会昨日发布公告,将在9月至12月组织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基金销售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九方面。一是资金安全保障: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总行或总部的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各分行或营业部的执行情况等;三是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功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四是销售适用性:长期推行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等;五是宣传推介材料:制作、发放、使用情况等;六是基金从业人员:取得相关资质或通过考试的情况等;七是投资者教育:持续开展情况;八是基金销售协议:协议内容的合规性和执行情况等;九是数据报送:总行或总部数据报送的准备和实施情况。
《公告》要求,各基金销售机构在做好自查的同时,应当对基金销售业务中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并制定或改进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风险控制制度。
责任编辑:LY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allloginpage.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